医疗保险办公室(简称“医保办”)是我院负责医保物价管理、业务办理的行政职能科室。目前科室有职工11人,其中医保办公室负责人1人,专职物价员2人,政策审核5人,办公室管理1人,数据组2人。同时负责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咨询窗口。医保办在院长、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:

1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上传下达医保政策及有关文件,根据政策的不断调整,完善和制定医院内各岗位的医保管理规章制度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
2、配合各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,加强参保人员的管理,做好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报销工作,规范服务行为,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使用,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正当权益。

3、负责协助医院领导与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。

4、与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,热情接待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来访、检查及参保人员的咨询、投诉。

5、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,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,强化对各项运行指标的动态监管,保证医保政策的准确执行,确保我院医保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。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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